| 关 键 词: | 巴基斯坦 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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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整理: | 慧典市场研究报告网 http://www.hdcmr.com/ |
| 信息来源: | 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处 刘国涛 |
| 发表时间: | 2008年02月29日 |
一、巴基斯坦经济现状、汽车市场概况及相关政策
(一)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及未来趋势
穆沙拉夫总统执政以来,巴基斯坦政府着力调整政治和外交政策,努力恢复和振兴经济。尽管经历了核试验后的经济制裁、百年不遇的地震灾害和石油价格长期居高不下等困难,由于采取大力整顿经济秩序、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偷逃税款和走私行为、推行积极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加大财税和国企改革力度、鼓励私营领域和外国投资等措施,加之“9.11”事件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取消了对其的军事和经济制裁,对其债务进行重组和减免,同时扩大援助规模,巴经济迅速恢复,并逐步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成为近年来亚洲地区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二)汽车产业现状
巴汽车工业起步较晚,始于上世纪50年代,汽车生产主要以组装为主,配件绝大多数来自国外,国产化程度较低。最初主要组装英国备德富德(BED FORD)以及美国福特、考迪纳(Cortina)和道奇轿车。进入80年代,开始引进和组装日本铃木等品牌的小排量(800cc)轿车,因性能优异和价格低廉,日本品牌的汽车很快主导了当地汽车市场。巴汽车生产90年代以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Indus汽车、巴基斯坦三菱公司、本田阿托拉斯公司和Dewan Farooq公司四家行业主导企业,占据了这一时期轿车市场90%的份额,主要组装和销售铃木、丰田、本田和大发等品牌的汽车。现代、启亚(Kia)等韩国品牌虽也开始进入当地汽车市场,但所占份额十分有限。巴组装的卡车、公共汽车和轻型商用车等也绝大多数为日本品牌,主要有本田、铃木、丰田、尼桑、日野和五十铃等。
巴近年来汽车行业呈现产销两旺的局面。根据巴汽车制造者协会不完全统计,近年各类汽车的产销情况如下:(单位:辆)
(三)汽车进口情况
巴汽车进口主要来自日本、德国、阿联酋、德国、英国、白俄罗斯、土耳其等国家,以丰田、本田、三菱、奔驰等品牌为主。
(四)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2007年初,巴政府通过了汽车产业长期发展规划,鼓励和推动外国汽车企业来巴投资办厂,提高进口汽车关税,限制二手车进口,促进和保护当地汽车行业的发展,力争实现2012年年产轿车50万辆的目标。
2006-07财年以前,巴在汽车领域实施国产化计划。根据该计划,凡汽车组装项目申请立项,须向政府有关机构(EDB)提交国产化报告,不同规格汽车的国产化初始要求不同,排量越小,国产化率要求越高,如1300cc以上小轿车为55%,1300cc以下小车60%,且以后每年需提高5%。该计划的实施,对消化和吸收外国先进技术,推动引进项目国产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巴基斯坦汽车零部件商联合会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巴境内组装的800cc排量以下汽车的国产化率已达73%,排量在800cc-1200cc之间汽车的国产化率为65%,1200cc以上汽车的国产化率为62%。
由于汽车国产化计划的有关规定有违世贸组织规则,且国产化比例要求存在不尽合理之处,如新设立的组装厂零部件本地化程度低,难以达到政府要求,无法享受有关的关税优惠,导致生产厂商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吸引新的外资投入。综合各方面因素,并参考南非、印度、泰国等国的做法,在与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等协商后,巴政府决定自2006-07财年起,以“税基制”(Tariff Based System)取代国产化计划。
税基制是根据本地生产组装件、零部件的普及程度,来确定相应进口产品的关税水平,并通过调整税率来控制和调节进口,以实现吸引外国投资、促进当地企业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三者之间的平衡。税基制下允许具备组装条件的制造商进口CKD散件,且可以根据类别规定以低关税进口;本地不能生产的零部件可按照CKD散件的税率进口,但对2004年6月前已实现本地化的零部件的进口征收较高关税;允许未实现本地化生产的初始制造商,在特定时间内进口零部件,但“非共同件”(可供所有制造商使用的当地生产的零部件称为“共同件”,政府定期公布“共同件”清单,不鼓励进口;仅有一家制造商可以使用的当地生产的零部件称为“非共同件”)须在3年期限内逐步削减。
由于在车型、排量、新旧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汽车产品投资、消费和税收方面的政策也有所不同,且规定很细。详见联邦税收委员会网址(http://www.cbr.gov.pk)和汽车制造者协会网页(http://www.pama.org.pk/custom_traffic.htm)。其中小轿车散件及整车进口的关税如下:
(三)汽车进口情况
巴汽车进口主要来自日本、德国、阿联酋、德国、英国、白俄罗斯、土耳其等国家,以丰田、本田、三菱、奔驰等品牌为主。
(四)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2007年初,巴政府通过了汽车产业长期发展规划,鼓励和推动外国汽车企业来巴投资办厂,提高进口汽车关税,限制二手车进口,促进和保护当地汽车行业的发展,力争实现2012年年产轿车50万辆的目标。
2006-07财年以前,巴在汽车领域实施国产化计划。根据该计划,凡汽车组装项目申请立项,须向政府有关机构(EDB)提交国产化报告,不同规格汽车的国产化初始要求不同,排量越小,国产化率要求越高,如1300cc以上小轿车为55%,1300cc以下小车60%,且以后每年需提高5%。该计划的实施,对消化和吸收外国先进技术,推动引进项目国产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巴基斯坦汽车零部件商联合会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巴境内组装的800cc排量以下汽车的国产化率已达73%,排量在800cc-1200cc之间汽车的国产化率为65%,1200cc以上汽车的国产化率为62%。
由于汽车国产化计划的有关规定有违世贸组织规则,且国产化比例要求存在不尽合理之处,如新设立的组装厂零部件本地化程度低,难以达到政府要求,无法享受有关的关税优惠,导致生产厂商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吸引新的外资投入。综合各方面因素,并参考南非、印度、泰国等国的做法,在与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等协商后,巴政府决定自2006-07财年起,以“税基制”(Tariff Based System)取代国产化计划。
税基制是根据本地生产组装件、零部件的普及程度,来确定相应进口产品的关税水平,并通过调整税率来控制和调节进口,以实现吸引外国投资、促进当地企业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三者之间的平衡。税基制下允许具备组装条件的制造商进口CKD散件,且可以根据类别规定以低关税进口;本地不能生产的零部件可按照CKD散件的税率进口,但对2004年6月前已实现本地化的零部件的进口征收较高关税;允许未实现本地化生产的初始制造商,在特定时间内进口零部件,但“非共同件”(可供所有制造商使用的当地生产的零部件称为“共同件”,政府定期公布“共同件”清单,不鼓励进口;仅有一家制造商可以使用的当地生产的零部件称为“非共同件”)须在3年期限内逐步削减。
由于在车型、排量、新旧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汽车产品投资、消费和税收方面的政策也有所不同,且规定很细。详见联邦税收委员会网址(http://www.cbr.gov.pk)和汽车制造者协会网页(http://www.pama.org.pk/custom_traffic.htm)。其中小轿车散件及整车进口的关税如下:

(五)汽车产品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要求
汽车产品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要求可从巴基斯坦标准及质量管理署网站(http://www.pwqaca.com.pk)下载。
(六)当地汽车产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简介和联系方式
涉及汽车行业的管理部门较多,生产许可管辖权在联邦政府。巴基斯坦工程发展委员会(EDB)、巴基斯坦标准及质量管理署负责发放生产许可证。车辆销售运营由各省管理,各省交通部、警察局(DIG)负责上牌审批。另外,如申请特殊贷款等优惠政策还涉及行业管理。全国性汽车行业协会有巴基斯坦汽车制造者协会(http://www.pama.org.pk)、汽车零部件制造者协会(传真0092-42-5430762/5430763,email:paapam@brain.net.pk)等。
二、我国汽车在当地市场情况(略)
三、有关我国汽车出口及管理的建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