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 键 词: | 进口 化妆品 凸显 身份 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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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整理: | 慧典市场研究报告网 http://www.hdcmr.com/ |
| 信息来源: | 深圳晚报 |
| 发表时间: | 2005年11月10日 |
涉假“兰寇”在深纷纷撤柜多数进口品牌“无证”销售
进口化妆品凸显“身份”危机
近来有媒体报道深圳“兰寇”九成涉假,上海的欧莱雅中国总部对深圳多家知名商场销售合法性予以否定,表示只承认茂业和西武为正牌产品销售处。记者近日对我市各大商场兰寇及其他进口化妆品品牌销售暗访发现,大多数“兰寇”化妆品专柜已撤,部分进口化妆品品牌在销售时无法按规定向消费者出示“出生证件及身份证件”。
记者暗访
多数进口品牌无法出示“身份证”
华强北的妍丽化妆品店有SK-II、资生堂、露得清等进口化妆品出售,销售小姐表示,“兰寇”上月中旬就已撤柜。当记者询问进口货物是否为真品时,她表示该连锁店已经做了很久了,都是老顾客,产品绝对可以放心。当记者请销售小姐出示药监部门规定的进口化妆品销售时必须向消费者出示的三大“身份”证件:进口化妆品许可批件、标签审核证书和和合格防疫标签时,销售小姐表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都挂在店里,其他证件都在离店很远的公司里,无法出示。
记者又来到华强北的“康是美药妆店”和“女人世界”,发现里面已经没有“兰寇”化妆品专柜,仅有资生堂等其它产品。而在华强北千色店,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兰寇”出售时,销售小姐说上月初有人将其全部买走,要过段时间才有货。当记者要求看一看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等相关证件时,对方回答说只有在八卦岭的公司总部才可以看到。
记者在对华强北商业街及东门商业街暗访后发现,大多数“兰寇”化妆品已撤柜,多数进口品牌在销售时无法出示“三大身份证件”。部分正在商场选购进口化妆品的消费者表示,不知道购买化妆品还可以通过其身份证件“验明正身”,平时只能看编码包装,凭感觉和气味识别真假。
监管部门
如无证件消费者可举报
对于深圳进口化妆品的市场状况,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表示,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化妆品流通还没有实行行政许可,化妆品行业进入门槛较低,造成了化妆品品种杂、经销代理商多的局面。而进口化妆品存在多头管理,加上化妆品监管职能刚划归药监部门,所以进口化妆品行业长期以来面临的“水货”问题,还需花大量时间进行梳理和改善。此次的“兰寇”涉假事件是一个警钟,不仅突显了进口化妆品的“身份”危机,还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各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同时,这个事件还带出了部分商场和经销商不懂法、不学法,对进口化妆品“合法身份”审核不力,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
对于多数进口化妆品专柜没有将产品“身份证件”悬挂或出示现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表示,这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消费者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商场专柜应出动出示“进口化妆品许可批件”、“标签审核证书”和“合格防疫标签”三证,这可以说是进口化妆品的“出生证”和“身份证”,消费者也应主动索取。如果未出示或无法出示证件,消费者可以向药监部门举报,药监部门会尽快处理。
监管对策
加强日常巡查曝光问题产品
由于有消费者举报“兰寇”涉假问题,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已对该案立案处理。执法人员表示,经过调查,很多涉案商场的“兰寇”产品来源不明,部分商场负责人对执法调查想敷衍了事,但药监部门会一查到底,挖出源头。
稽查大队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化妆品市场还比较混乱,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力度有限,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相关法律知识空白是困扰化妆品行业走向正规的“瓶颈”。
我市药监部门已开始了一系列调研工作,并对我市的化妆品监管有了初步思路。初步设想是整合政府资源,利用社会力量,监管部门与东门、华强北商业街以及商场、物业、生产企业签订“共管责任书”,打造东门、华强北商业街化妆品示范工程;加强化妆品抽样检查及市场日常巡查;对问题产品出具消费警示或进行曝光;加强宣传教育,使消费者及生产、经营企业知法、懂法、守法;尽快完善化妆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链接
购买进口化妆品可索验“三证”
本报记者陈靓通讯员冯文报道针对“兰寇”涉假事件,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进口化妆品必须经批准检验才可销售。
据了解,国家对经营化妆品没有实行行政许可,经营者只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即可经销,但经营进口化妆品不能由商家随意采购。根据有关法规,进口化妆品须经卫生部批准或备案,并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方准进口。因此,商家所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从代理商或经销商等合法渠道购进,并向代理商或经销商等索取“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市核证书”、“检验报告书”,查验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
如经营进出口化妆品有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会受到以下处罚: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出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目前我市对进口化妆品实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