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 键 词: | 洗涤用品 市场 除菌类 市场暗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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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整理: | 慧典市场研究报告网 http://www.hdcmr.com/ |
| 信息来源: | 消费日报 |
| 发表时间: | 2005年11月 8日 |
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威露士消毒液事件"终以厂家更换包装、重新上架为结局渐渐平息下来。尽管涉及企业一再表明只是标签不太规范,质量并无问题,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次事件的出现并非偶然,"恰恰是目前除菌类洗涤用品市场现状的典型反映",也是潜藏问题的一次突然爆发。
"因为"非典"之后,"除菌"、"灭菌"类产品很受市场欢迎,消费者在挑选这类商品时也很注意是否有"除菌"效果,因此,许多原本普通日常用的"卫妆准字"洗手液、沐浴露玩起了花招,甚至愈演愈烈。"这位业内人士说。
而记者在走访了北京一些大型超市后发现,此言当信不虚---日化专区里那些标注"除菌"、"消毒"字样的各种产品,大多只有"妆"字号,有的甚至连"妆"字号也没有,仅写有执行标准。
打"擦边球"消费者难辨"妆"、"消"
据查处此案的广西卫生监督所刘先生介绍,"威露士"违规有三:一是按标注的配水比例混合消毒液与水,根本达不到消毒目的;二是除了可用于衣物清洗,该产品使用范围还扩大到地板清洁,洗抹餐具、沙发等;三是标签跨范围推荐使用---国家卫生部审批的使用范围为"适用于皮肤和环境物体表面消毒",而改头换面之后的产品标签上则为"轻度擦伤、脚气、妇女卫生、粉刺、暗疮",属于"直接对消费者暗示疗效"。
实际上,早在去年7月1日,针对化妆品出现宣传疗效、违法宣传功效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情况,卫生部即发布《关于禁止化妆品进行抗抑菌宣传的公告》,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宣传"抗菌、抑菌、除菌"等作用的沐浴液及其他化妆品,重申自2005年7月1日起,新生产的化妆品禁止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宣传材料中宣传或暗示"抗菌、抑菌、除菌"及其他医疗作用。
据《公告》要求,这类有"抗菌、抑菌、除菌"的产品,今年7月1日前已经生产的可以销售到产品有效期截止。
但记者在一些超市看到,不少涉嫌夸大宣传的"妆"字号产品,均是7月1日以后出厂的---对这些企业而言,《公告》似乎是一纸空文。譬如,产地为广东佛山的某沐浴露仍赫然标着"具有杀菌止痒功效"的说明;浙江某厂出品的洁面乳打出"控痘除菌"字样;另一国内名牌系列洁面乳和香皂更是以"抑螨除菌"等口号吸引消费者。
北京某解放军医院皮肤科王医生对记者表示,"消"字号产品要经过卫生部门批准,证实有消毒功效后,方可称为"抗菌"。获得"消"字号并非易事,要经过严格的比较测试,拿到批文很不容易,成本也相对较高,而拿到"妆"字号批文,申报手续相对简单,不用专业测定。
"因此,一些厂家为吸引消费者,就拿"妆"字号产品"充当"杀菌消毒产品,误导消费者,而消费者又往往由于不具备专业知识,对此难以分辨。"他说。
他还介绍说,不光一些"妆"字号产品总是将"除菌"功效印在包装上,一些"消"字号产品也在打"擦边球",譬如此次被曝光的威露士。
违规"消字号"沾"药准字"光?
据有关检测中心的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药品条例的有关规定,"消"字号产品在说明上只能进行消毒品宣传,不允许出现任何"治疗"或者"疗效"的宣传,这是"药准字"才享受的权利。威露士之所以被查处,原因就在于此。
但问题是,就记者走访商场超市的情况看,此番被"公示"的威露士现象并非个案,相反,"消"字号产品(主要是抗抑菌产品)似乎普遍存在违规宣传等现象,最典型的例子是妇女洗液。记者在西四一家超市看到,产自陕西的某品牌妇女洗液称可以"治疗妇科炎症",并暗示有"显著疗效"。而实际上,这些洗液都是"消字号"批准的产品。记者在咨询过专业人士后,均被告知"此类产品根本不具有治疗宫颈炎症等病的功效"。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消毒产品本身并没有药用作用,其只不过是一种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制剂而已。而记者也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威露士现象"被曝光也与国家对"消字号"近年来监管加强有关。"这些年我国在这方面的监管越来越严。上世纪90年代先是把审批权逐渐收归各省,2002年以后,部分"消"字号产品审批权被收归卫生部。"
而且,从审批的角度看,"消字号"相比"药准字"要容易些,但又比"卫妆字"严格---通常而言,申请"消字号"的产品都要求具有消毒作用,且需经过专业测定,因此批文比较难拿。
据知情人士透露,企业要想拿"药准字",一般批文就要三年。"因此,受经济利益驱动,企业宁愿放弃"药准字"批号,转而选择相对容易获得审批的其他字号。"
尽管"威露士事件"让一些商家精心编织的谎言被拆穿,但显然人们更关心的是,《公告》如何才能行之有效?除菌类市场暗流何时才能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