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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途径分析

关 键 词: 促进 我国 农产品 出口贸易 途径 分析
信息整理: 慧典市场研究报告网 http://www.hdcmr.com/
信息来源: 当代经济
发表时间: 2008年08月18日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

  我国是世界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大国,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来源地区集中在东部,山东、广东、浙江、福建、辽宁、北京、江苏、上海等省市的出口额占全国的80%。我国东、中、西部具有各自的农业资源优势,但由于人才、资金、地理条件的差异,各地农业开放程度存在差距。随着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农产品出口在外贸出口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8.2%降至2005年的3.6%。

  随着关税降低,我国农产品进口将有所增加,由于多种国际贸易壁垒的存在,优势产品花卉、蔬菜、茶叶、水稻、水产品及部分畜产品因外观、包装、质量、农药残留等问题,出口受阻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出口在短期内难以扩大,农业生产两头受挤,将导致个别行业萎缩。我国农产品贸易由多出少进转为少出多进,其直接后果是农民收入减少,农村隐性失业增加(见表1)。

  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在亚洲、北美洲和欧洲。2006年,我国农产品出口亚洲1910020.7万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1.56%;出口北美洲422717.9万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3.62%;出口欧洲552498.7万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7.81%(见表2)。日本、欧盟是我国农产品的最主要出口市场,约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3.3%,仅日本就占约1/3。由于日本、欧盟食品安全新法规于2006年正式实施,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对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造成较大影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

  在国际贸易中,农产品是各国实行贸易保护最严重的领域,而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出口政策支持体系。一些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出口给予了各种各样的促进措施,且对农产品的进口不断采取新的保护手段。目前还有25个WTO成员对428种农产品实行出口补贴,大多数国家对农产品进口采取各种各样的限制措施。

  1、技术性壁垒。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有不断强化的倾向:颁布新法规,扩大管制范围,对农产品增加检测项目,提高标准水平,实行严格的食品标签制度,实行更加严格而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和质量认证制度;对出口企业采取注册备案制度及其他登记管理制度等,严重影响着我国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

  2、绿色壁垒。进口国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理由,通过制定绿色技术标志、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标志、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制度、绿色环保标准等限制或禁止国外农产品进口,进而削弱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由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产品企业面临的主要障碍。

  3、福利壁垒。由于在动物生产标准方面因传统文化、行为规范、文明发达程度不同等影响且在实际生活中变量因素多,所以福利壁垒有很强的隐蔽性。目前欧盟国家把动物福利纳入了进口农产品标准,如果完全按照欧美的要求进行养殖和加工,必然增加我国企业的生产成本,加大农产品出口难度。

  4、严格的食品标签制度。如日本实行的食品标签制度要求注明品名、原材料名称、内容量、制造日期、制造厂家或经营商名称、适食期限、保存方法、烹调方法、使用方法、保存温度、原产国(进口品)等。欧盟于1990年正式发布《关于食品营养标签指令》,后又发布了有关食品标签专项指示的指令。

  5、严格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和质量认证制度。如对出口企业采取注册备案制度及其他登记管理制度,同时非质量性标准也将成为贸易壁垒。美国已在2007年试行的SA8000认证标准中增加了知识产权、劳工利益等非产品本身的质量标准。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农产品面对的反倾销争端及 “特殊保障条款”也将可能成为我国具有竞争力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壁垒。

  6、农业贸易竞争环境不公平。发达国家对农产品提供巨额出口补贴,造成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严重扭曲。国际农业贸易竞争环境极不公平,对包括我国在内的没有补贴能力的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国内经济环境

  1、农产品同业竞争比较突出。国内农产品生产不集中,缺乏整体计划与协调。我国农产品出口生产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和东部省份,中部农产品加工企业渐有提升趋势,而西部地区则属于起步阶段,总体分布较为分散,缺少大型的竞争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各地农产品出口结构分布不均,缺乏相互协调能力,信息、资源缺少共享,恶意竞争现象普遍存在。

  2、农产品出口的国内金融环境较差。部分地区贷款难、贷款利率上升,发达地区劳动力成本增加,不发达地区因地理位置原因导致运输成本上升,这些因素给农产品出口企业带来很大压力,缩小了利润空间。

  3、国际商品交易信息沟通不通畅。农产品企业及种植(养殖)户一方面对国际商品交易信息重视不够,生产缺乏标准化,一方面也缺乏获取信息的途径。

  4、出口农产品的品牌意识不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小农意识强。一方面,对于地域性强、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只注重出口量,没有创立品牌和商标意识;另一方面,部分出口农产品有品牌却缺乏统一的标识,且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品牌知名度下降。

  5、缺乏国外进口农产品的技术标准知识。农产品企业及种植(养殖)户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具有很大随意性,没有严格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导致农产品质量不稳定,难以达到国际对农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

  6、农业行业协会组织不健全。我国的农业生产具有分散性,单个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户在国际贸易中抵御市场的风险能力非常差,市场话语权弱。目前农产品出口的行业性组织较少,极大地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成本和市场风险。

  四、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途径

  1、整体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沿海省区应发挥资金优势,根据国际市场调整生产结构,加大科技投入,发展加工食品出口产业,打造名牌产品,加速培育出口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出口产业的全面升级。中部地区应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快产业化经营,建立面向国外市场的各种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农产品出口的规模。西部地区则着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农产品的出口,培育农产品出口的新增长点,利用边境贸易开拓农产品出口市场。鼓励东部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到中西部建立出口基地,促进农产品加工和出口结构的梯次转移,带动中西部发展。

  2、完善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和信贷支持。应加大财税支持,积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扩大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完善政策性信用担保制度;减免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费用,加快通关速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贸易环境。

  3、建立权威的贸易信息发布系统。政府要积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息、培训咨询及相关服务,建立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体系,搜集并发布农产品出口主要数据及主要市场情况。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成立机构专门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遇到的贸易壁垒并提出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

  4、加强品牌建设和保护。提升农产品的品质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基础。政府要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保证农产品的品质,鼓励企业引进和培育良种农产品。同时,政府还要通过进行国际认证对农产品的品牌进行保护,加强品牌宣传。区域性同类农产品企业要在政府及农业合作组织的协作下通力合作,主攻一个品牌,在对外宣传上统一口径,全面提升品牌整体效益和知名度。另外,大量的农副产品应当通过运用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法律保护。

  5、加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把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作为扩大出口的重点,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做到“源头能控制、过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力度,帮助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质量检测室,改进检测方法,提高检测能力。政府应鼓励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做好人员培训及质量文件的编写和实施,进行质量体系内部审核,促使企业顺利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6、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制定。我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政府应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学术团体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了解发达国家的标准信息及技术动态,并争取我国的意见能为即将制定或修订的国际标准采纳。

  7、大力扶持中介组织。超小规模经营的农户是没有能力面向国际市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在农户与国际市场之间应当有起沟通作用的中介。借鉴国外经验,由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民组成合作组织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是一条可行途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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