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突尼斯双边贸易总体情况
| 关 键 词: |
贸易 |
| 信息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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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驻突尼斯经商参处 |
| 发表时间: |
2008年01月30日 |
根据最新公布的突尼斯统计局数据,2007年中突双边贸易总额为8.59亿第纳尔,约合7.16亿美元(1美元约合1.2第纳尔),除去汇率浮动因素,增长21.27%。其中我国对突出口8.36亿第纳尔,约合6.97亿美元,增长28%,创连续5年增长两位数以上的佳绩。然而突对我出口大幅下滑,2007年仅为2314万第纳尔,约合1928万美元,比去年减少59%。我对突贸易顺差6.77亿美元,为双边贸易总额的94.6%,双边贸易不平衡问题越来越严重。
我国对突出口主要商品为:海关税则号85项下的“电机和电气设备”,出口额2亿美元;84项“锅炉、反应堆及其他机械”,2亿美元;39项“塑料及其制品”,2477万美元;73项“钢铁制品”,2383万美元;90项“光学仪器”,2248万美元。其中增幅最大的为84项(增长5354万美元),85项(增长2859万美元),72项“钢铁”(增长1360万美元)以及39项(增长1133万美元)。
突尼斯向我出口商品主要有:74项“铜及其制品”,我国进口额为520万美元;85项“电机和电气设备”,427万美元;39项“塑料及其制品”,252万美元;76项“铝及其制品”218万美元。突尼斯传统出口商品椰枣、水果和橄榄油等对我出口有所突破。但以往对我出口主要商品化肥2007年出口额为零,导致突对我出口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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